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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湿地生态保护市场化手段探究
发布日期:2015-09-07浏览次数: 字号:[ ]
1 城市湿地生态保护现状及分析    城市湿地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非常巨大,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迅速扩展,人类的频繁活动在相当的程度上造成了对湿地生态环境的破坏。城市湿地的面积减少、水体污染等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湿地保护、利用和管理难以形成一个系统、科学的平衡机制,城市湿地保护的景况令人担忧。 1.1 城市湿地生态保护所面临的挑战    一是城市湿地面积锐减。城市规划与建设不当对湿地的侵蚀,以杭州西溪湿地为例,历史上占地约60多km2,目前逐渐缩小到规划保护的10多km2。    二是城市湿地环境污染。伴随着快速城市化,工业、生活设施以及种植业、养殖业的大量增加,使湿地的水体环境不堪重负,大量的氮、磷流入湿地造成水体富营养化。    三是城市湿地水系影响。水利设施对城市湿地水系的人为分割,直接改变水生生态效应,不利于水生生物的生存繁殖;枯水期过量引水,也不利于湿地按照内在规律和运行机制调蓄水源,净化水质。    四是城市湿地文脉消退。城市湿地是一个次生湿地,属于“自然---人工复合型湿地”,数千年前人类就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但是城市湿地原有建筑文化在不断地消失,前人诗词、匾额、碑刻不断地流失,城市湿地文化面临被侵蚀。 1.2 城市湿地生态保护措施    一个未受异常自然和人类扰动的城市湿地,当外力扰动超过湿地的自我修复能力时,湿地就会生境恶化,功能退化,进而影响区域环境。防止外力扰动,需要采取前瞻性的规划和科学保护措施。    一是建立城市湿地生态监控和评价系统。湿地生态恢复是个漫长的过程,特别是培育成支持多种野生动物的湿地生境需要多年时间。因此,对生态进行持续的测定和调控,可防患严重生态破坏于未然。另外,湿地群落结构合理设计,也有利于湿地生态的恢复。         二是妥善解决人类干扰问题。城市人类干扰可分为持续的胁迫式干扰和短暂的脉冲式干扰,胁迫式干扰如建设行为,原有生物陆续死亡,引起外来物种的入侵,抑制原有种群的恢复,从而使得群落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脉冲式干扰如水域污染等,在干扰强度较小的情况下,生物个体可以适应新的生境条件,群落结构变化小。只有轻度的人为干扰,方可保持湿地的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对湿地规划和利用其休闲、娱乐等功能时,需要前瞻性地考虑到人类干扰与湿地的自我修复能力,以维护湿地群落物种多样性及生态功能。       三是提高全民素质。休闲和娱乐是城市湿地主要的功能之一,维护城市湿地健康的生态环境必须靠全民的共同努力,所以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环保教育,提高市民素质,不仅是城市湿地保护的必要条件,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是出台相应的生态保护政策。政府决策部门应加大湿地研究的力度,系统地规划和研究湿地保护政策,依据城市湿地功能特征,制定不同的治理目标和措施,并建立健全城市湿地保护的法律体系。 1.3 现有城市湿地生态保护管理手段分析    据调研,现有城市湿地的保护管理手段主要有三种:制度管理,由各种形式的制度规范组成的管理体系,是湿地管理的主要形式,诸如人员车辆进出管理、旅游设施维护管理、旅游秩序管理、景区经营秩序管理等。契约管理,任何进入湿地公园旅游消费行为,都可视作契约消费,消费者和管理者必须遵守契约约定,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否则就是违约行为,契约管理的内容是契约条款,以及对契约履约行为的监督。执法管理,惩处违法行为来纠正生态破坏后果,可支撑和推动上述管理有效实施。    三种管理手段在管理主体、管理内容、资金来源以及约束效力上存在差异。管理主体上,法制管理一般由行政和公共部门承担,以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为例,专门设立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代表市政府负责组织、协调西溪湿地范围内的保护、建设与管理等工作,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主持日常事务。制度管理和契约管理可由行政和公共部门以外的组织承担,如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还专门设立了湿地经营管理公司负责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管理内容上,法制管理只涉及与湿地公共利益相关事项,如生态保护等,《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对湿地范围内的经营网点布局、旅游线路、生态承载量和旅游开发的限制都一一进行了规范,而制度管理和契约管理覆盖面广,可以囊括湿地管理所有事项,无论是共域还是私域,只要在权利范围内作出规范或合同约定的,就可以成为制度管理和契约管理的内容。资金来源上,法制管理资金应来源于公共财政,否则会出现权力寻租现象,制度管理和契约管理目的是为了赚取利润,所以不论管理对象是公域还是私域的,均通过市场获得。管理约束力上,法制管理有强制约束力,管理对象若不服从,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制度管理和契约管理虽然没有强制约束力,但管理相对人若不履行责任,将无法享受相应的权利,所以管理也有约束力。    上述三种管理手段看似周全、互补,但实际上是存在盲点的。执法管理源于法的规范,而法仅对关键的、公共领域事项进行规范,覆盖面窄,管理阶段处于末端,即对危害后果的纠正,且须严格依法程序执行,管理效率较低。制度管理和契约管理可以覆盖前置、过程及结果全过程,覆盖面广,但对公共服务的供给缺乏动机,在不符合其利益前提下,往往被动、消极地应付,需要上层制度设计监督其管理。如何既能规避执法管理的弊端,又能激励相容制度管理与契约管理,引入生态保护市场化自助调节是手段之一。 2 城市湿地生态保护市场化对策研究    湿地生态保护是一种公共产品,公共产品消费具有外部性,会造成权利和义务上的“搭便车”困境。湿地生态保护主体承担了内部成本和外部成本,只获得了内部收益,“搭便车”者没有承担任何成本却获得了外部收益。对于湿地生态保护主体来说,外部成本得不到补偿,从而引起供给不足。同时,对于获得外部收益的“搭便车”者来说,他们没有承担外部成本而获得了外部收益,这无形中又扩大了需求,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差距导致生态保护投入短缺。    市场化自动调节湿地生态服务供给,需要采用一些纠偏策略来消除这种市场失灵,外部效益内部化正是引入湿地生态资源有偿使用概念的实质。对边际私人成本小于边际生态保护成本的个体实行生态使用权购买,边际私人生态收益小于边际生态效益的组织可以出售生态使用权得到补偿,从而把生态保护成本与生态保护收益背离所引起的外部性影响内部化,促进湿地生态保护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 2.1 城市湿地生态使用权的交易价值    城市湿地生态使用权的交易价值在于“完好的生态”。 一切围绕湿地开发的附加产品都是湿地“生态”派生的,湿地生态是具有价格属性的。其直接经济价值如固有的水生、陆生动植物资源等,间接利用价值如对周围环境生态的改善,提供湿地生态旅游等。此外,湿地生态价值还取决于湿地生态的管理,不当管理湿地价值或重要性就降低。    挖掘公共产品的市场价值进行交易已有先例。如:碳排放权交易,2013年8月杭州市实施能源消费过程碳排放权交易,公共自行车的碳减排可以量化“卖钱”,植树绿化也可做“碳汇交易”。2010年杭州9处公共自行车服务点共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615.55吨,挂牌交易后被一家保健食品企业以2.1万元价格购得。 2.2 引入生态使用量市场化调节概念    生态使用量市场化调节实质是遏制生态的过度消费,总量控制下的个体间的生态使用权流转,生态服务的提供者、生态服务的消费者及交易平台组成一个完整的生态使用权交易系统。生态使用量市场化调节包含三个方面:一是消费湿地生态资源、享受生态环境服务或损害生态资源环境方向生态服务提供方购买生态使用权;二是生态服务提供方通过出售使用权获得投入补偿;三是直接用于自然主体生态恢复的投入补偿。 2.3 城市湿地生态使用量的测定    交易价值涉及商品的数量与单价,生态使用权交易需要测定生态资源占用量或使用量,本文采用生态影响因素的量的集合来替代生态资源使用量。生态影响因素变量测定以湿地功能为核心,以对湿地功能的影响程度作为生态影响的衡量标准,一是水文功能的影响,如积水状况(积水深、季节性积水、常年性积水)、土壤含水量(无地表积水时)、地下水位、透明度、生物化学功能等。二是生态功能的影响,如植被类型、植物丰富度,鸟类种类和数量、两栖类种类和数量、爬行类种类和数量、迁徙动物种类和数量、鱼类种类和数量、浮游动物种类和数量、底栖动物种类和数量等。从中提取描述湿地功能现状和变化的功能参数来衡量生态影响的大小。城市湿地生态使用量的测定须兼顾科学性、综合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因城市湿地生态影响因素众多,从实际出发本文着重测定人类活动对城市湿地生态的影响因素。 2.3.1 旅游行为    旅游行为与城市湿地生态相关,影响因素有旅游接待的规模、游客生态保护的自觉行为、景区管理对生态的正向促进程度、游客时空分布等。其中游客生态保护的自觉行为又与游客成熟度、旅游动机、旅游偏好相关。可以对上述影响因素进行估算,赋予不同的权重构建出一个旅游行为生态影响函数,量化旅游行为生态使用量。 BE=f(TR,MA,TM,TP,SP,ST) BE: 旅游行为生态使用量; TR: 旅游接待规模; MA: 游客成熟度; TM: 旅游动机; TP: 旅游偏好; SP: 规范化管理程度; ST: 游客时空分布。 2.3.2餐饮服务    城市湿地作为一个旅游场所,餐饮服务对生态的影响是显而易见,餐饮服务影响湿地空气质量和水质,影响湿地的水文循环,改变了河水营养物质和化学污染物质的运移机理, 影响湿地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构成。为便于指标量化,餐饮服务生态影响可以参考间接影响因素,如餐饮服务的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的使用情况等因素,通过经验值、前后对比法、专家评估法、相关商户横向比较法来量化餐饮服务生态影响量。 2.3.3建设行为    建设活动直接改变了地表径流形成的条件,从而对湿地水的流动、循环、分布,水的物理化学性质以及水与环境的相互关系产生影响,对湿地生态影响是胁迫式干扰,生态结构会发生根本性变化,在权重设定上应予加重。建设行为生态影响因素可考虑原植物丰富度、植被覆盖率、物种、土壤铅含量的变化。 2.4 城市湿地生态使用权量化指标体系    某一生态影响事件对生态破坏是多方面、多维度的,上述对生态使用量的测定仅是对单个影响指标的量化,需要建立一个生态影响指标体系来衡量某一具体事件对湿地生态综合影响程度。 2.4.1 指标体系初选    指标体系的初选方法可采用分析法,即将量化对象划分成若干个不同组成部分或子系统,并逐步细分,直到每一个部分和子系统都可以用具体的统计指标来描述,其过程是: 第一步,对量化对象的内含与外延做出分析,划分对象的影响结构。 第二步,对每一子目标或子系统进行详细分解。 第三步,设计每一子层次的可量化指标。 2.4.2指标体系优化    指标体系的优化包括两个部分:单项指标优化和整体指标体系优化。单项指标的优化,是对指标的可行性、正确性进行分析。可行性,指标的数值能正确获得,在技术上和经济上是可行的。正确性,能定量、科学计算,在其它要素不变的情况下,某一影响因素值的变化能引起指标值相应变化。整体指标体系的优化主要是检查指标体系中指标之间的协调性、整体性。 2.4.3指标体系量化方法    指标体系量化可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根据各指标间的相互关系或各项指标值的变异程度来确定权重,主成分分析法确定权重有以下几个优点:1、可消除评价指标之间的相互影响;2、可减少指标选择的工作量;3、主成分分析中各主成分是按方差大小依次排列顺序的,可以舍弃一部分主成分,只取方差较大的几个分量来代表原变量,减少计算工作量。    指标数据的标准化。阈值法将指标实际值与一个确定的标准值相对比,从而使指标实际值转化成评估值的方法。标准值通常有以下几种:最高值、最低值、特定标准、理想值、平均植、标准差等。    其次,对指标方向进行调整,指标体系有正向指标、逆向指标、适度指标。对于逆向指标和适度指标,需调整方向使其与正向指标的发展趋势相一致。 对逆指标进行调整的方法通常有:用一个正常数减去逆向指标,使其结果为正值,对逆指标求倒数;将逆指标的标准化值乘上-1。 对于适度指标的调整则可以取实际值与适度值的差的绝对值的倒数。 将标准化后的数据列出矩阵。 Z=(n为样本个数,m为指标变量) 计算标准化矩阵中每两个指标间的相关系数,得到相关系数矩阵R  R=Z'Z 计算相关系数矩阵 R 的特征值和特征向量t = (t,t,…,t)。 计算主成分F=Zt使得前 i 个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达到 85%以上 计算各子系统的综合评估值YF (是特征值) 计算生态使用权生总量Y= 2.5 建立城市湿地生态有偿使用市场交易机制    城市湿地生态有偿使用市场交易机制是关于城市湿地生态使用权交易系统内部关联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生态使用权交易主体,包括一切受生态使用活动而产生任何影响的组织和个人。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参与生态保护投入过程中直接产生外部生态效益的组织或者个人,二是生态使用过程中直接产生生态负面影响的组织及个人。 2、城市湿地生态使用权交易客体,采取上述的量化方法,科学地评估生态恢复的损益。 3、生态使用权价格标准,主要考量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投入成本、生态使用获益、生态受损程度等方面。 4、生态使用权交易形式,生态外部受益方向提供生态服务方购买生态使用权,获得资金支持的生态服务提供方向购买方提供良好的生态服务。 5、转让保障机制。保障生态使用权的有偿取得和正常使用。 3 结论    城市湿地生态保护市场化管理,通过量化湿地生态资源使用权,有偿赋权给使用者,公平交易,促进生态资源的合理分配,能够遏制生态资源的过度消费,弥补生态服务供给不足,结合现有城市湿地管理手段可形成多层次多维度的梯度管理新模式。若能引进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融资模式,将能向公众提供更高效的湿地生态保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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